112年人口政策措施宣導:一、婚育要把握攜手擁幸福,愛無分性別兒女皆是寶;二、租屋享補助家庭輕鬆住,無礙好環境長者樂安居;三、培育新住民數位零距離,延攬好人才厚植競爭力。 | 112-02-06 |
戶籍遷徙係事實行為,應有實際居住事實,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。 | 111-11-14 |
自109年5月1日起,大宗戶籍謄本開放線上申辦囉! | 109-04-30 |
「幸福多元新住民 樂活山城向前行」 「尊重多元 包容差異」 「友愛新住民 幸福靠近您」。 | 109-01-31 |
拒絕人口販運,守護人權和平。防制人口販運通報專線(02)23883095、110、1955報案電話,苗栗縣政府關心您! | 108-06-04 |
國人出境2年以上,應由本人委託他人或由戶長於30日內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(國外)登記,以免遭追繳全民健康保險費及國民年金保險費。 | 106-06-20 |
出生登記,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,約定不成者,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。年滿18歲有行為能力人得依其意願選擇從母姓或父姓,以1次為限。性別平等,從母姓或父姓一樣好。 | 103-05-13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