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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先生過世,我要向戶政機關辦理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嗎?

  • 發布單位:行政股

不需要哦!依民法相關規定,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負擔,由父母共同行使,若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時,由他方行使之。

您可申請先生載有死亡登記之戶籍謄本,提憑向使用單位證明。